為貫徹落實江蘇省南京市委、市政府“創新驅動、內生增長、綠色發展”戰略,加快調整墻材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能和推進新型墻體材料的生產和應用,南京市財政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專家多次討論研究的基礎上,幾易其稿,出臺了《南京市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每年從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中劃撥出一部分資金,專門用于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對推廣建筑節能實施的生產技改、試點應用等項目進行適當補助。這將大大推動對該市新墻材和建筑節能工作的發展。
隨著南京市墻材革新工作的深入發展,2009年制定的《南京市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發展需要。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緊密結合4年來專項補助基金實際操作中積累的經驗和問題,對補助資金的范圍原則、申報條件、資料和方式、項目確定時間和辦法、補助標準、資金撥付、績效管理以及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辦法》進一步完善了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使用管理,加大了對實施生產技改的墻材生產企業、試點應用節能技術的建筑工程的補貼力度,大大強化了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導向作用。